古殿金瓶设,祥晨选佛开。
谁家聪龄子,出世法门胎。
未受三塗戒,先凭六度媒。
善缘生已定,信我手拈来。
这是清朝乾隆末、嘉庆初,驻藏大臣和宁写的《金本巴瓶签掣呼毕勒罕》诗,真实地反映了清朝对西藏大活佛转世灵童实行金瓶掣签的情形。
金瓶掣签的产生有着民俗文化的根源,它深深根植于中国自古就有的神判文化。神判是“神明裁判”或“神意裁判”的简称,又叫“神断”、“天罚”、“巫术裁判”等。作为一种民俗文化现象,在世界上许多民族中都普遍存在过,它是初民社会原始宗教意识的表现形式。人们由于自身思维的局限,以及对自然力量。的敬畏,产生了对神的崇拜,开始运用神灵意志介入人类行为去辨别是非与处理纠纷,这就是神判。它引发人们强烈的崇敬、畏惧意识,给人以神圣的感觉,然后发展为仪式。金瓶掣签就是清朝根据藏族的社会情况,以及客观存在的活佛转世制度、神判文化而制定的神判仪式。
在我国,神判存在最早、最确凿的证据,就目前来说,当属甲骨文。商代的甲骨文大都是商王提出的卜问和神灵解答的记录,包括祭祀、战争、生产、生活、天文、历法等各方面。甲骨卜辞中的神判,是将龟的腹甲骨及动物的肩胛骨放入火中烧,形成裂纹,然后巫师根据纹理走向解读,得出占卜结果。其目的就是《礼记·曲礼上》所说:“卜巫者,先圣王之所以使民信时日,敬鬼神,谓法令也,所以使民决嫌疑,定犹与也。”说明占卜是用巫术的手法预测未来、定吉凶、解决疑难问题的一种方法,这属于占卜神判的范围。在各种各样的神判形式中,相对简易的占卜,又得到了最广泛的应用。此后,各种各样的占h形式不断出现,有贝壳卜、鸡卜、棋卜、牛蹄卜、钱卜等形式广泛流行。
在我国各少数民族中,神判文化也相当盛行。神判可以分为捞沸判、铁火判、神兽判、人体判、起誓判,等等。其中,捞沸判、铁火判是最常见的两种神判形式。
捞沸判是在沸腾的开水或油锅内捞取铁斧、神石、铜钱、鸡蛋等物件,广泛流行于独龙、傈僳、景颇、壮、侗、苗等民族社会中。可以在巫师或头人的主持下,烧一锅开水或油,锅内放入石子、铜钱或其他物品,由双方当事人同时赤手从锅内将该物捞出,若一方手被烫伤,表明神灵对其惩罚,输了理,应按习惯规定受罚。若双方的手都被烫伤,则两者均属无过。明代杨慎在《南诏野记》中记载:“有争者,告天,沸汤投物,以手捉之,曲则糜烂,直则无恙。”这种神判方式在古代西藏也是盛行的,15世纪制定的《十六法》第11条规定,对于疑难案件,可以“举行煮泥抓石之仪式”。五世达赖喇嘛时期制定的《十三法典》,第9条也有“沸油取石”、“沸泥取石”的规定,其法是向铁锅中倒入足以淹没手腕之泥浆或油,放入石子,将油或泥浆煮沸,由当事人发誓后从锅中抓出石子,以其手是否被烫伤而判定是非。